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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2025-07-31 11:18:2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 字体: [ ]

2021年初,深圳某新能源公司遭遇了一场资金困境。走投无路之际,公司老板王伟提出向老朋友林海丽借款500万元周转。在王伟的请求下,公司高管张彦辉、吴俊等人,也纷纷和老板一样以个人名义为这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月息6%,林海丽有权选择将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这本是双赢的安排公司获得周转资金,投资人获得高息回报或潜在股权收益。起初几个月,公司按时支付利息,一切看似顺利。

然而2021年7月,风云突变。林海丽在私下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后,出于对投资安全的考虑,突然发函要求提前收回全部本金,并明确表示放弃债转股的权利。王伟再次恳请宽限,承诺先支付14个月的利息,但本金偿还却一拖再拖。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2023年,多次催收无果的林海丽一纸诉状将新能源公司及张彦辉、吴俊等保证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本息合计563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新能源公司和王伟承担还款责任,驳回了对张彦辉、吴俊等保证人的连带责任诉求。对此结果,林海丽不服并提起上诉,矛头直指几位保证人。

见此情景,张彦辉和吴俊急忙找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律师柯应鼎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反复研读案卷材料,从厚厚的银行流水和往来函件中抽丝剥茧,终于理清了完整的时间线和法律关系,随后代理张彦辉和吴俊出庭应诉。

法庭上,律师首先从保证期间入手,指出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林海丽虽然曾在2021年7月向王伟催收过款项,但直到2023年才起诉其他保证人,早已超过法定期限。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可看出,林海丽向王伟主张权利的行为效力并不及于张彦辉、吴俊等其他保证人。本案中,林海丽仅向王伟催讨过本息,未对张彦辉、吴俊等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张彦辉、吴俊等人无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林海丽的主张如同试图用一把钥匙打开所有的锁,但法律从未赋予债权人这样的特权。”律师向张彦辉和吴俊解释道。

2025年6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彦辉、吴俊等保证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个商业与法律交织的时代,冠领律师用专业与担当,为委托人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律防线。走出法院大楼时,深圳的天空格外晴朗,就像张彦辉、吴俊此刻的心情历经风雨,终见彩虹。(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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