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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1:05:2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陈颖的祖母刘玉兰在北京石景山的老屋里,度过了生命中的最后时光。窗台上的绿萝有几片叶子已然枯萎,阳光透过蒙着灰尘的玻璃,洒落在她床头那只尚未织完的枣红色毛线袜上。祖母离世后,留下了一屋子悄无声息的旧物,更留下了一份悬而未决的重要遗产。而在这份遗产的归属中,出现了一个年轻的身影孙女陈颖。
陈颖的父亲陈晓华,是刘玉兰的长子。早在2013年的一场意外中,她的父亲先于祖父(祖父于2015年离世)和祖母离开了人世。父亲的早逝,让陈颖以法律之名,坐实“代位继承”的身份。
2024年,当陈颖小心翼翼地提出分割遗产的意愿时,老屋的空气骤然凝固了。姑母陈广利的脸瞬间沉了下来,她手指下意识地敲着桌面,细数着这些年她守在老人身边的光阴,那些缴纳水电燃气费的单据,成了她主张更多份额有力的凭据。
而叔父陈晓勇的反应更为激烈,他讲述自己为了照顾病榻上的母亲,毅然辞去了顺义赖以谋生的工作,日夜守护。他们的声音交织,一个强调日常的付出,一个诉说着牺牲与病痛,两股力量汇成一股冰冷的墙,将陈颖牢牢挡在外面。几近无措之际,陈颖走进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赵静、岳霖轩代理此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厘清亲属关系与遗产范围,仔细核对了陈颖父亲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确认陈颖的代位继承身份合法有效;梳理遗产清单时,发现除了石景山的三居室,刘玉兰名下还有三个银行账户,存款及理财产品总额超340万元。
随即,律师展开针对性调查取证。针对陈广利“多尽赡养义务”的主张,律师调取刘玉兰的工资流水,发现老人每月退休工资6000余元,且银行账户余额充足,足以覆盖日常开销,对子女的经济依赖度极低;通过走访刘玉兰的邻居,老邻居出具书面证明,证实刘玉兰老人身前身体硬朗,生活能自理,常与街坊遛弯聊天,并非陈广利等人所说的“需要专人长期照料”。另外,刘玉兰的就医凭证上没有陈广利的签字,无法证明是她陪同看病。准备就绪后,律师代理陈颖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陈广利和陈晓勇列举了大量“赡养证据”,主张自己应当多分遗产。律师指出,陈广利提交的水电缴费记录,仅能证明她曾代缴过费用。然而,刘玉兰的银行流水显示,老人已将相应款项转给了她,这属于代付行为,并非赡养支出。
针对陈晓勇提出的“精神残疾、无生活来源”诉求,律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指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但需同时满足“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这两个条件。陈晓勇的残疾证与遗产分割并无直接关联,而且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他无生活来源。
律师进一步指出,陈广利和陈晓勇主张的“多分”需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前提,但两人提交的证据关联性不足,存在瑕疵,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而陈颖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的是父亲应得的份额,依法应与其他继承人平均分配。
2025年7月,经法院审理,判决石景山区的三居室由陈颖、陈广利、陈晓勇各继承1/3份额;刘玉兰名下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三人各分1/3;丧葬费和抚恤金在抵扣合理支出后,陈颖分得42964元,另两人各得53789元。
拿到判决之后,陈颖再次返回老屋。老屋依旧静默,阳光移动,照亮床头那只未完成的枣红色毛线袜,毛线团滚落在地,散开的线头蜿蜒盘绕,难以恢复原状。(文中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