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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4:56:4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11月,上海的天带着特有的清冽,徐晓康站在楼下,手里捏着母亲曹继英的死亡证明,红色印章洇透了薄薄的纸页。楼里传来搬家公司的轰鸣,这套承载着三代人记忆的公房,三个月前刚完成征收,可母亲留下的东西,似乎也随着这场征收变得模糊不清。
“哥,妈留下的钱该分了。”徐晓康拨通电话时,听筒里传来麻将牌的碰撞声。徐晓雄的声音含混不清:"妈最后跟我过的,钱早花在她身上了。"嘟嘟的忙音让徐晓康顿感生分。
对方那句“妈最后跟着我过,钱都花在她身上了”,像一根刺扎在他心里。他清楚地记得,征收协议上明确写着母亲分得73万多元的补偿款,而这笔钱是由哥哥代领的。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母亲名下的房屋、银行存款等,哥哥都不愿按合理方式分割。
面对复杂的遗产纠纷,徐晓康感到力不从心。他深知,要在这场官司中争取到应有的权益,必须依靠专业的法律人士。于是,他找到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希望能为自己争取到公平的遗产分配。律所了解案情后接受了委托,并指派律师钱维玲代理本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立即展开了紧张的证据收集工作。她首先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了位于甲处的房屋产权档案。档案显示,该房屋在2022年3月已登记在曹继英名下,且为单独所有。律师又查到曹继英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有一笔两万多元的取款记录,签字人是徐晓雄;同时,护理院退还的近五千元押金也被徐晓雄领取。准备就绪后,冠领律师随即代理徐晓康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当天,法庭内的气氛有些凝重。徐晓雄辩称,甲处房屋是按份出资,约定好将来由他占60%、徐晓康占40%;而位于乙处,目前正在居住的房屋征收补偿款因母亲随他生活,应归他所有;银行账户的钱和护理院退还的押金,也因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应归他。
冠领律师从容不迫地一一回应。她出示了甲处房屋的产权证,强调该房屋登记在曹继英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徐晓雄关于按份所有的说法无书面证据支持;对于乙处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家庭协议合法有效,曹继英分得的款项明确,徐晓雄未能证明曹继英生前已将该款项处分给他;银行账户的取款和护理院的押金退款,均属于曹继英的遗产。
冠领律师还指出,徐晓康和徐晓雄都对曹继英尽到了赡养义务,应按均等原则继承遗产。关于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虽非遗产,但也应参照法定继承分割,同时需扣除徐晓雄办理丧葬事宜的合理支出。
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甲处房屋由徐晓康和徐晓雄各占50%份额;徐晓雄需支付徐晓康乙处房屋征收补偿款36万元、银行账户资金10290元、护理院押金退款2450元;徐晓康需支付徐晓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59550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徐晓康心里百感交集。这场官司,不仅仅是为了分割遗产,更是为了一份公正。虽然亲情在这场纠纷中受到了考验,但法律的判决,让他看到了公正的力量,也让他对未来多了一份坦然。(文中人名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刘月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