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News
400-9988-666
2025-07-08 16:16:4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5月28日傍晚,上海静安某楼盘营销中心外,落日余晖将玻璃幕墙染成流动的橘红色。老人挎着背包登上返程公交,包内档案袋中整齐存放着一小时前代儿媳叶清晏(化名)签署的《定金合同》。
公交车在暮色中颠簸前行,老人耳畔仍萦绕着营销现场的喧嚣:簇拥围观沙盘的购房者、大厅内往返穿梭的置业顾问、列队参观样板间的客户,以及始终陪同左右、反复强调该房源极为紧俏的销售人员。当时,她想着,前几天儿媳在这里看房时支付了100万元,就是已经确定要买房,便替儿媳签下了那份合同。而随着逐渐远离营销场景,老人手触合同文本,内心愈发不安,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武断。
公交到站,老人恰逢下班归来的叶清晏。她举起文件袋微笑告知:“我帮你把定金合同签了,免得你再跑一趟。”不料儿媳突然驻足,面色微变,连声确认:“是定金合同吗?”老人这才切实意识到自己的善意之举出了错。
儿媳解释,几日前支付的100万元实为购房诚意金。当时虽对楼盘产生意向,但尚未最终确定购买,且与销售人员明确约定“未签订正式合同可随时退还”。而此次签署的定金合同,依据法律规定,一旦出现违约情形,该款项将不予退还。
返回家中后,一家人起初考虑到对该楼盘确有购买意向,故打算继续履行购房流程。但随着对事件细节的深入梳理,愈发察觉销售人员的操作存在不当之处,进而认为购房决定存在冲动因素,最终一致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索回诚意金。
此后,叶清晏按照销售人员提供的退款流程,向开发商提交《放弃认购申请》。然而开发商先是以“需年底处理”为由拖延,后又要求签署《退房协议》,却始终未履行退款承诺。目睹儿媳多次沟通未果,老人深感愧疚,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叶清晏遂求助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陆文佳、宋浩在详细研判案情后指出:婆婆代签合同时未出具授权委托书,依法构成无权代理;开发商明知代理权限存在瑕疵,却通过营造房源紧张的营销手段促成签约,涉嫌干扰购房者真实意思表示的形成。律师团队迅速整理了转账凭证、沟通录音等关键证据,明确100万元款项性质为可退还的诚意金,而非具有担保属性的定金。
2024年4月19日,首封律师函正式发出,明确指出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要求五日内全额退款,对方以“需履行内部流程”为由拖延;6月30日,第二封律师函再次重申法律后果,仍未获得有效回应。鉴于此,律师于7月协助叶清晏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包含逐月催款记录、两次律师函往来等内容的完整证据链。
庭审前的调解过程中,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合同自愿原则及无权代理的相关规定,向开发商逐项分析诉讼风险,明确表示若坚持不予退款,将追加主张资金占用利息及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损失。在充分的证据支持及法律威慑下,开发商最终同意全额退还100万元诚意金。2024年8月5日,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准许撤回起诉,叶清晏收到期待已久的款项到账通知,老人心中的大石终于落地。
这场长达一年的维权拉锯战,在冠领律师的专业协助下终获圆满结局。从厘清合同效力瑕疵,到构建完整证据链条,再到以法律智慧突破僵局,冠领律师用实际行动证明,专业的法律力量是守护合法权益的坚实后盾。若您正遭遇消费纠纷,冠领将为您拨开维权迷雾,照亮正义之路。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