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冠领新闻

News

选择冠领 胜诉共赢

400-9988-666

上海静安一女子陷借贷纠纷,冠领律师助其二审胜诉

2025-07-28 09:22:4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 字体: [ ]

2024年初,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待了焦虑万分的林晓薇。她手持一份上诉状激动地说:“我的邻居陈慧芳告我欠她15万,但我一分钱没拿过!一审她已经输了,为何还要上诉?”

林晓薇向律师陈述:自己曾向邻居陈慧芳求助借款,对方起初称没钱,后又主动带来一份2019年10月30日的借条,写明:“林晓薇:今借到陈慧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现金已收到。”陈慧芳称钱是从朋友钱某处周转,让林晓薇先签字回头给现金。林晓薇出于信任签字,但陈慧芳以各种理由始终未交付15万元。林晓薇自行解决资金后,未收款的借条却在几年后被陈慧芳作为“铁证”起诉。

“我签了字但没拿钱!”林晓薇情绪激动,认为陈慧芳在一审败诉后上诉是“欺负人”,请求律师帮助讨回公道。冠领律所研判后指派方道泽律师代理此案。

上海静安一女子陷借贷纠纷,冠领律师助其二审胜诉

冠领律师锁定本案核心:陈慧芳是否真实交付了15万元现金。民间借贷成立需同时具备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借条仅能证明合意,且林晓薇对签字背景存疑,故款项交付方为关键。

经查,借条签署当日陈慧芳银行流水仅显示取现5万元,与其主张交付15万元现金存在10万元缺口。同时,一审卷宗显示陈慧芳自述借款时其丈夫身患重病住院,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支柱重病急需用钱之际,却向普通邻居出借15万巨款,明显违背基本生活逻辑。

律师还查明,借条签署不足一月,林晓薇因遭陈慧芳、钱某骚扰催债报警。律师取得的询问笔录中,林晓薇详述被二人以“帮忙借款”诱骗签字、未收款反被催讨。该笔录距事发时间近、内容核心,强证其“未收款、被设局”抗辩。

另外,2021年9月,陈慧芳短信催款,林晓薇强硬回复“去报警,与我无关”。陈慧芳则称“借条是你名,钱某骗你与我无关”。此对话强化林否认立场,揭示纠纷涉及钱某背景。

林晓薇否认收款陈述一致,获早期报警笔录有力印证。催款短信暗示陈、钱某或存共同安排。

在2024年9月的二审庭审中,针对陈慧芳“出具借条即视为交付”的主张,冠领律师进行了有力反驳:借贷关系的成立需同时具备借款合意与实际交付。本案中,唯一相关的资金流水仅为5万元取现记录;而陈慧芳自认借款发生时其丈夫正患重病、家境困难。试问,此等困境下将巨款出借给一位普通邻居,明显违背生活常理!

上海静安一女子陷借贷纠纷,冠领律师助其二审胜诉

同时,林晓薇始终否认收到借款款项。其早期报警笔录中详细陈述了被诱骗签署借条但未实际收款的事实,该陈述与庭审供述高度一致,可信度强。

律师当庭指出,依据上述事实和证据,陈慧芳未能有效证明现金交付事实,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林晓薇无需还款。

胜诉的林晓薇如释重负,含泪致谢:“谢谢!没有你们的专业和坚持,我真不知怎么办。是你们还了我清白!”

冠领律师提醒:借条重要,签名务必谨慎!勿轻信“走形式”“回头给钱”等许诺而在未收款借条上签字。若遇“被借款”或诱骗签借条,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依法主张借条无效或撤销。法律是公民权益的坚强后盾。(文中人名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琳莉

审核主编:张冠彬

上一篇:冠领律师代理上海长宁遗产继承纠纷案调解成功 下一篇:冠领律师代理深圳股权转让纠纷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