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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宝山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助委托人调解成功

2025-07-28 09:18:3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 字体: [ ]

范振国与范振华是生活在上海的两兄弟。2011年,二人用父母老宅拆迁款中的97.9万元共同购置了上海宝山的一处房产,并登记为兄弟俩共有。此后该房屋一直由父母居住,直至2023年3月范振华因工作变动搬入。因生活习惯差异,范振华与父母频发摩擦,三个月后两位老人无奈搬离。

大哥范振国觉得,弟弟范振华买房时没出钱,还破坏了兄弟间的共有基础,于2023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房屋应归其个人所有,打算把弟弟那份折成现金,按20%的比例给他,大约56万。此时该房产经评估市值约280万元,收到诉状的弟弟面临两难困境:若接受20%折价方案,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若自行应诉,缺乏专业法律知识难以争取合理份额。

冠领律师代理上海宝山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助委托人调解成功

面对困境,范振华经朋友推荐,他携材料前往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帮助。冠领律所研判案情后,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寇亚静等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深知厘清产权来源与权属关系是案件的核心。迅速调取了2011年涉案老宅的交易凭证,通过严谨细致的资金流向追踪,成功锁定了一个关键事实:当年购买该老宅的全部资金均来源于范氏父母的积蓄。这从根本上奠定了案涉房产应属父母遗留、兄弟共同继承的财产性质基础。

冠领律师锚定证据后也没有懈怠,为了排除对方可能提出的父母搬离即意味着放弃权利或分割完成的抗辩,冠领律师还获取了当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该证明清晰证实,父母当年搬离老宅系因家庭内部矛盾激化,属于无奈之举,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物权分割或赠与行为,因此不构成兄弟二人后续分割共有房产的法律障碍。

冠领律师代理弟弟范振华应诉后,案件进入庭审调解阶段,面对大哥范振国情绪激动地质问:你一分钱没出,凭什么来要房子?

冠领律师从容不迫,当庭出示了证据:“老宅原始买卖合同→老宅拆迁补偿款全额入账记录→使用该拆迁款支付争议房产购房款的凭证”这一完整闭环。铁证如山,彻底击碎了大哥范振国试图主张购房款系其“个人出资”或“单独贡献”的论调,无可辩驳地证明了争议房产源于父母资产转化。

冠领律师代理上海宝山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助委托人调解成功

冠领律师再次援引并阐释《民法典》第304条的核心要义,强调在共有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对共有物的分割应遵循等额原则。冠领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大哥最初提出的仅愿意支付20%约56万元的补偿方案,相对于弟弟应享有的50%份额约140万元而言,显失公平,严重违背了法律规定。

经过法庭主持三轮紧张而专业的拉锯式谈判,冠领律师凭借对案件关键点的精准把握、对法律条文的娴熟运用以及强有力的证据支撑,成功地说服了对方及其代理律师回归理性,认识到其原有主张在法律和事实上均难以立足。最终,在法院的积极斡旋下,双方于2024年2月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涉案房产所有权归大哥范振国所有。大哥范振国需向弟弟范振华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款人民币140万元整。此金额严格依据评估市值280万元的50%确定,充分保障了范振华的合法权益。上述140万元补偿款须于2024年2月底前一次性付清。范振华应于收到全部补偿款的同期,主动搬离该房产,并将房屋交付给大哥范振国。

至此,这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房产共有权纠纷案,在冠领律师专业、高效、有力的代理下,得以圆满解决。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不仅确认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为纠纷的最终了结提供了强制执行力保障。本案清晰地展现了在共有财产分割纠纷中,查明原始出资、运用法律原则、结合市场价值评估以及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的重要性,是法律的力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本案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琳莉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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