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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1:32:5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3月的广州,春雨淅淅沥沥地敲打着仲裁庭的玻璃窗。坐在申请人席的杜娅攥紧了手中的纸巾,紧张不已,她的思绪飘回到刚来广州的那年。
2020年4月,40岁的杜娅和丈夫金喜龙,从江西抚州来到广州谋生。通过远房亲戚引荐,夫妻俩入职了当地的伊美服装公司。车间里缝纫机的“嗒嗒”声像密集的鼓点,主管鲁冰扔来一套沾满线头的工服说道:“车位工,计件工资,多劳多得。”
杜娅和丈夫金喜龙被安排在同一组,他们的工资由一个叫鲁凤琴的女人通过私人账户转给丈夫金喜龙。后来才知道,鲁凤琴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配偶。没有工资条,没有劳动合同,每月的收入像潮汐般起伏:旺季时两人能拿一万多,淡季则只有三四千。杜娅总在睡前用铅笔头在旧日历背面记账,盘算着老家儿子的学费和老人的药费。
车间里的老工人悄悄告诉她:“鲁冰是老板娘的弟弟,这公司啊,就是一家人的买卖。”2024年10月底的一个傍晚,杜娅正在赶制一批童装订单,鲁冰突然板着脸走过来:“明天不用来了,车间没你的活儿了。”因工作矛盾,鲁冰让杜娅两口子停工。
接下来的日子,夫妻俩每天都去车间门口等,得到的却是“机器坏了”“订单停了”的推诿。看着丈夫蹲在工厂门口抽烟的背影,杜娅心里像堵了块石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夫妻俩来到冠领(广州)律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律师肖开宇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围绕两人四年务工轨迹展开证据梳理,提取鲁凤琴持续四年向其丈夫账户发放工资的流水,标注“工资”等备注信息。
接着,律师固定印有“伊美服装”字样的出入证、“伊美服装工作群”聊天记录,其中包含主管鲁冰“赶制公司订单”的工作指令。针对企业可能提出的“私人账户支付”抗辩,律师提前调取工商档案,证明鲁凤琴、鲁冰与企业的亲属关联,为庭审做好准备。
仲裁庭上,伊美服装公司的代理律师言辞凿凿:“我们公司把生产业务承包给了鲁冰,杜娅是他雇的人,跟我们没关系。再说了,她的工资由鲁冰和鲁凤琴个人支付,哪有公司用私人账户发工资的?”面对企业“业务承包给鲁冰”的主张,律师点明:“伊美服装公司注册地址与案涉车间在同一楼层,公司称车间由鲁冰独立承租,却无法提供租赁协议或分割办公区域的证据。而鲁冰作为法定代表人配偶的弟弟,其管理行为显然有职务属性。”
针对“私人账户发工资”说辞,律师指出:“鲁凤琴作为股东配偶,持续四年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这种资金流向与独立承包关系明显不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被申请人应当对承包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但至今未提供任何合作协议或加工款支付记录。”
随后,律师翻开整理的证据册:2020年5月16日第一笔工资转账记录、鲁冰在微信中“明天赶这批货,公司急要”的语音,都可证明,从主体资格、业务组成、管理属性来看,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是存在的。就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律师以首月工资记录及企业无反证为由,结合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成功论证夫妻俩在2020年4月入职的主张。
经审理,仲裁委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杜娅夫妇在2020年4月至2024年10月期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企业未提供劳动条件,被迫离职。考虑到夫妻俩作为务工小组统一领薪的特殊性,仲裁委于2025年3月作出裁决,裁决伊美服装公司一次性向杜娅夫妇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6万元。
走出法院,雨过天晴,杜娅站在外面,向冠领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随后,她拿出手机,给老家的儿子发微信:“妈拿到补偿了,你安心读书,暑假来广州玩。”不远处的公交站,冠领律师正准备赶往下一个开庭地点。(文中人物、公司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