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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0:09: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0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某区发生一起工地电缆盗窃案。何某与同案人李某利用在某工地务工的便利,于两个月内盗剪施工电缆共计三次,并全部销赃,涉案金额累计1.8万余元。案发后,二人主动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共计2.5万元。在冠领律师的专业辩护下,法院综合考虑自首、退赔等情节,最终决定对何某判处缓刑。
案发后,何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悔恨。作为家庭唯一经济支柱,其可能面临的实刑判决令全家生计堪忧。于是在取保候审期间,何某主动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随即指派律师吴飞翔担任辩护人。何某向律师详细说明了案件经过,并表示自己将积极配合律师的辩护工作,以求从轻处罚。律师在对案件进行简单了解之后,发现何某主动投案及退赃退息等情节或许会成为本案辩护的关键。
律师在初步研判案情后指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按照数额和情节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个量刑档次。经鉴定,本案中被盗电缆价值1.8万余元,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广东省一类地区(含深圳)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起点为3000元)。经过深入分析发现,该案虽已达到定罪标准,但存在以下从宽情节:其一,二人系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自首;其二,超额退赔违法所得表明被告人确有悔罪表现;其三,何某系初犯且主观恶性较小。从司法实践来看,盗窃罪的量刑需综合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虽构成犯罪,但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适用缓刑更符合刑罚的预防目的。
接手案件后,律师立即展开了多维度辩护工作。他首先会见了何某,详细了解每次作案的具体经过和分赃情况,发现第三次盗剪系同案人李某单独作案且何某并未从中获利,这一细节成为后续区分罪责的重要依据。
针对自首情节,律师经过比对民警的通话记录和二被告人的到案时间,证实了二人确系经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撰写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从主观意愿和客观行为两方面论证自首的成立。在与检察官沟通时,律师重点强调了何某的实际违法所得和退赔表现,促使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采纳了适用缓刑的意见。庭审中,律师通过对比同案人的罪责,指出何某参与次数较少、分赃比例较低、积极退赃退息,有力论证了适用缓刑的可行性。
2025年5月底,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何某具有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冠领律师凭借严谨的职业态度和专业的法律分析,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成功实现委托人的诉求,充分展现了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专业价值与责任担当。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