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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3:50:3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2 字体: [ 大 中 小]
2021年11月,北京西城的胡女士受某银行员工误导,将存款存入某基金。多年来,其本金全部亏损,胡女士认为银行应承担责任,遂委托冠领律所维权。冠领律师在庭审中提交关键证据,指出银行违反适当性义务,在法院调解之下,胡女士成功获赔全部本金。
2021年11月,北京西城的胡女士在某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被该行员工推荐一款“年收益6.5%且零亏损”的理财产品,却未被告知产品实际投向基金市场。胡女士认为,银行在明知其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不匹配的情况下,违背其真实意愿签订购买合同,导致本金全部亏损,应承担责任。多次协商未果后,胡女士委托冠领律师事务所介入维权。律师徐东沂接受指派代理诉讼。
冠领律师介入后,全面核查案件细节,重点围绕银行推介产品时的违规点展开取证。庭审中,律师指出:银行员工在销售时未明确告知产品投向基金,且违背胡女士真实意愿签订合同,违反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根据《民法典》及金融监管相关规定,银行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律师同时提交银行员工承诺收益的沟通记录、胡女士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报告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证明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
2025年4月,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某银行于4月25日前全额赔偿胡女士本金,双方再无其他争议。该结果实现100%本金追回,打破了同类案件赔偿比例惯例。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