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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1:22: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4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日,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上诉案顺利结案。上诉人深圳品签公司(化名)在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下二审翻盘,顺利拿回50万余元货款。
广东深圳的品签公司成立于2015年,由高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人,张某担任监事,两人持股比例分别为60%、40%。后因经营不善,高先生于2021年向法院申请清算。《审计报告显示》,张某及其妻子自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收取的品签公司应收款项共计71万余元,仅交回20万余元。因品签公司讨要剩余款项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审理后,以其证据不足驳回起诉,品签公司不服,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郭志栋代理维权。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审计报告及一审中对方自认事实,精准锁定案件焦点。二审过程中,针对张某夫妇主张其支付的15万加工费应予扣除,冠领律师指出证人未出庭、收据信息存在矛盾,法庭不应支持该主张。此外,张某夫妇在一审中未否认尚有50万余元货款未交回,品签公司亦提交了充分证据证明。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主张,依法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张某夫妇限期返还品签公司代收货款5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为表达感谢,品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先生特至律所赠送锦旗。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