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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人发生冲突,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被告人获缓刑

2025-05-26 10:08:1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1 字体: [ ]

2023年5月,深圳市某区公明街道西区发生一起冲突事件,男子谷某因与朋友同他人发生争执,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深圳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对谷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量刑建议。面对刑事指控,谷某委托冠领律师介入辩护。经律师全面分析案情、精准制定辩护策略,法院最终采纳缓刑意见,案件取得关键性突破。

案件发生后,谷某家属第一时间联系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罗岑担任谷某的辩护人。家属表示,谷某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因一时冲动涉事,且家庭经济困难,亟需律师协助争取轻判。律师接案当日即与办案机关对接,调取案卷材料,并预约会见谷某。会见中,律师详细核实事件经过,发现谷某虽参与冲突,但未直接实施暴力行为,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基于此,律师建议谷某主动认罪认罚,同时指导其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协商,争取谅解。

与他人发生冲突,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被告人获缓刑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的构成需满足“破坏社会秩序”的核心要件,且需综合考量行为方式、危害后果及主观恶性。司法实践中,该罪量刑幅度跨度较大,轻者可处缓刑,重者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学理角度,本罪“随意殴打他人”的认定需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扰乱公共秩序的程度。

本案中,律师结合学术观点指出:其一,谷某的冲突行为未造成人员重伤或财产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性较低;其二,其参与程度有限,主观恶性较小,属于“情节轻微”;其三,案发后谷某如实供述、悔罪态度明确,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此外,律师援引张明楷教授《刑法学》中关于“行为与结果相当性”的论述,强调若行为未明显超越一般纠纷范畴,则不宜机械适用重刑。这一观点为法院理解本案的“情节轻微”提供了理论支撑。

与他人发生冲突,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被告人获缓刑

首次会见中,谷某情绪焦虑,对法律后果缺乏清晰认知。律师耐心释法,明确告知其认罪认罚的法律意义,并指导其签署具结书。随后,律师多次走访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交谷某的初犯证明、家庭贫困材料及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然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仍坚持实刑量刑建议。面对阻力,律师调整策略,重点针对“情节轻微”和“社会危害性”两大核心,向法院提交类案检索报告,论证缓刑适用的合理性。庭审中,律师结合监控录像指出,谷某在冲突中仅短暂介入,未主动挑衅或实施殴打,其行为与寻衅滋事罪的严重性存在本质区别。公诉人质疑谷某的悔罪诚意时,律师当庭出示其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的记录,证明其积极修复社会关系的努力。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认定谷某犯罪情节较轻,且具备悔罪表现,依法可适用缓刑。

2023年8月,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谷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书特别强调,律师提交的谅解书、社会调查报告等证据对量刑起到了关键作用。至此,谷某得以在冠领律师的专业辩护下,避免实刑制裁,重返正常生活。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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