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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1:31:5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2 字体: [ 大 中 小]
2014年,葛女士和曹先生再婚,在上海黄浦区组建了新家庭。当时两人皆年过五旬,抱着携手共度余生的美好期许步入婚姻,结果还是未能经受住“七年之痒”的考验。
2021年,法院的一纸判决结束了两人持续7年的夫妻关系。本以为两人情缘已散,就此一别两宽,没想到两人的纠葛却因曹先生承租的公房拆迁一事迟迟无法了断。以致于在此后3年间,两人频频出入法院,数次对簿公堂。
追根溯源,在两人婚后,曹先生因公房拆迁获得一套位于上海松江区价值近200万元的安置房和一笔41万余元的补偿款,这些财产成为两人离婚后争执不休的导火索。
2022年,葛女士首次就拆迁安置利益分割问题,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但因诉讼策略不当,一审法院以葛女士非公房同住人,无法享受安置补偿利益为由驳回其诉求。
诉讼受挫后,葛女士果断决定更换律师,转而求助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传函受律所委派介入本案。
冠领律师以全局视角切入案情,制定了“两步走”策略:首先要在家庭内部分割拆迁利益,明确曹先生的个人权益范围;再以此为基础,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份额。
冠领律师准确把握《民法典》关于共有物分割的法律规定,透过安置房产权登记表象,着重论证该拆迁利益虽登记于曹先生名下,但因取得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本质上应属夫妻共同财产。通过调整诉讼策略,葛女士在二审阶段成功逆袭,促使案件被发回重审,并最终获得胜诉,法院确认案涉安置房及补偿款均为葛女士与曹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该判决给了葛女士希望,同时也意味着新一轮诉讼即将开始。
2024年8月,冠领律师整理相关证据,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代葛女士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案涉拆迁安置房以及补偿款,并要求对房屋利益折现分割。
庭审中,曹先生无视此前法院判决,辩称安置房利益与葛女士无关;面对葛女士提出的折现分割请求,曹先生还以无力支付折价款为由,妄图逃避分割。
面对种种抗辩,冠领律师以案涉拆迁利益已被生效判决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核心论点,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强调葛女士对该财产享有合法权利。针对曹先生无力支付折价款的情况,律师提出可通过拍卖房产的方式解决,既保障葛女士的权益,又避免因折价争议陷入僵局。
2024年底,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葛女士对案涉安置房和补偿款各享有40%的财产权益,并要求将案涉安置房限期进行变卖、拍卖等。曹先生需向葛女士支付变卖房屋的款项,并另外支付补偿款16万余元。
至此,这场自葛女士2021年离婚后持续3年的财产拉锯战,在冠领律师的专业代理下尘埃落定。
回顾整个案件,冠领律师历经共有物分割纠纷二审上诉、发回重审至胜诉、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三轮法庭博弈,其间克服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等程序性障碍,通过准确把握动迁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性质,采取层层递进的阶梯式维权策略,稳扎稳打地向诉讼目的推进,最终帮葛女士争取到近百万拆迁利益。
尤其是在案件最后阶段,律师提出的拍卖分割方案,以务实态度平衡双方权益,既避免了双方在折价金额上的无休止争论,又确保了判决的可执行性,充分展现了冠领律师在处理复杂家事纠纷时“破局有方、落地有术”的专业智慧。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