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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析产继承纠纷案胜诉

2025-04-30 09:29:3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 字体: [ ]

2025年4月,随着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法槌的落下,周家五兄妹心中紧绷多年的弦终于得以舒展。这场跨越四代人的析产继承纠纷,从最初的“一无所有”到最终获得公正的补偿,背后是一场亲情与利益交织的艰难博弈。

周启德家中原本有一个兄长和四个妹妹。1975年,六兄妹各自成家,由于家中人口众多,他们的母亲申请了新的建房用地,六兄妹与父母共同出资建造了位于北京丰台区的215号庭院,母亲成为了该房产的使用权人。此后,周启德的兄长一家与父母同住在此庭院。2016年,该庭院面临拆迁,当时周启德的兄长和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周老先生也已年迈,大嫂刘女士作为实际居住人,代表周老先生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获得了410万元补偿款。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析产继承纠纷案胜诉

次年,周老先生去世,刘女士作为财产的实际控制人,手持周老先生和她丈夫的遗嘱,声称两人将所有拆迁款留给了她。周启德五兄妹认为他们也对父亲尽了赡养义务,同样有权继承拆迁款。刘女士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作为共同居住人,为了维护刘女士的权益,与周启德五兄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这场纠纷持续到2024年,面对刘女士的强势立场,五兄妹感到无计可施,最终求助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了律师黄玉炆、王彪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存在双重壁垒:首先,六兄妹在2015年签署了一份分家析产协议,约定215号庭院归刘女士夫妇所有;其次,周老先生和周启德大哥的遗嘱明确指出财产由刘女士继承。这些文件均合法有效。面对看似“铁证如山”的情况,冠领律师并未退缩,向五位委托人解释道,尽管分家协议有效,但需结合履行情况进行审查;遗嘱的真实性无可争议,但遗产范围需要明确界定,案件并非没有转机。

冠领律师随后广泛搜集资料,通过梳理40余年的房产变迁史,发现了两个关键的突破口:案涉分家析产协议仅规定了宅基地的归属,未提及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规则。而根据腾退政策,补偿款包括区位价、奖励金等多项内容,远超原始房产的价值,应视为新增的共同财产;此外,周老先生在遗嘱中提到的“215号庭院归刘女士”的表述,实际上涉及使用家庭共有资金购买的房产,他单方面的处分行为可能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益。律师根据这两点制定了诉讼策略,随后代表周启德五兄妹将涉及此案的刘女士及其儿子儿媳、孙子孙女一同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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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刘女士辩称,她对周老先生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她坚持按照遗嘱和分家析产协议获得拆迁款。

冠领律师则提交证据还原案涉庭院的建设过程,指出尽管协议和遗嘱在形式上存在,但在财产分配的公平性及赡养义务的履行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周启德的母亲作为使用权人,去世后相关权益应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拥有。周老先生的遗嘱仅能处分其个人份额,拆迁款中涉及周启德母亲遗产的部分需要另行分割。此外,刘女士虽然持有分家析产协议,但补偿款中的“区位补偿”和“奖励金”等均基于宅基地使用权及家庭配合腾退行为产生,不应由个人独占。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于2025年4月作出判决:刘女士限期向周启德五兄妹每人支付10.3万元,共计51.5万元。

家庭析产纠纷往往盘根错节,冠领律师从数十年的房产变迁中提炼出关键事实,辨析遗嘱效力与遗产范围,以“新增共同财产”突破分家析产协议的壁垒,最终拨开云雾,扭转被动局面,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公平的补偿。(文中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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