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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6:08:5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98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初,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前台人员注意到,一名女子在律所门口踌躇不前。“您好,请问是遇到什么法律问题了吗?外面冷,进来坐坐吧。”
女子名叫邱舒雨(化名),她捧着一杯热水,喟叹一声:“我……从来没有打过官司。可是我那一百多万的血汗钱,被不靠谱的中介‘套牢’了。”
邱舒雨在深圳工作,打算在此定居。2023年4月,邱舒雨寻寻觅觅,总算找到心仪的房子。她工作太忙,就委托中介公司帮忙购房过户,双方签订了《委托申购住房服务协议》(下文简称《协议》)。
根据约定,邱舒雨让丈夫向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章程鹏(化名)转账购房款160万元。“无论如何,购房和过户不会花费八个月之久。”邱舒雨皱眉说道,“时间太久,钱拿不回来,房子还不能落实,我特别焦虑。”
邱舒雨多次联系中介公司及章程鹏,但得到的答复总是模棱两可。“我们正在处理,很快就会有结果。”这样的回复让她感到无奈又无助。与此同时,另一名关键人物欧洋也进入纷争。原来,中介公司声称需要借助欧洋的资源来完成此次购房交易,并将其中150万元转给了他。然而,欧洋也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邱舒雨回忆道:“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感觉被骗了。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买房是不是错了?”
冠领的工作人员初步给出解决方案,这让邱舒雨看到了维权的希望。她决定委托冠领(深圳)分所,律所指派杨镇宇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梳理案情发现,虽然邱舒雨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委托合同,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疑点。比如,为什么款项要转入章程鹏个人账户?章程鹏作为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涉及公司与个人财务混同?这些问题都需要深入调查。
“我们需要搜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对方违约的事实。”律师一边翻阅文件,一边对邱舒雨解释道。
有目标就能开展工作,接下来冠领律师仔细审查《协议》,还前往银行调取了转账记录,并与多名证人进行了沟通。通过这些努力,案件脉络逐渐浮现出来。
不知第几次内部讨论会上,冠领律师指出:“从现有证据来看,中介公司和章程鹏的行为确实构成了违约。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些证据整理好,形成有力的诉讼材料。”
冠领律师将中介公司、章程鹏和欧洋列为共同被告,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后,本案于2024年8月开庭审理。中介公司到庭,章鹏程作为法定代表人不到庭,在律师预料之中。但欧洋未到庭,律师猜测,他在看到证据后,或许自知理亏。这对邱舒雨来说,无疑是一个好信号。
中介公司一直强调,他们只是提供中介服务,不是真正的受托方。
冠领律师从两方面入手反驳:
一方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中介公司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收取了邱舒雨的款项后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章程鹏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使用个人账户收取款项的行为进一步表明了公司与个人财产的混同,依法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考虑到章程鹏已返还5万元,邱舒雨予以确认。综上,要求中介公司返还剩余155万元。
法院完全支持邱舒雨的诉讼请求,并作出判决:确认解除双方签署的《委托申购住房服务协议》;中介公司须向邱舒雨返还本金人民币155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章程鹏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欧洋在其收到的1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诉如所请的结果,让邱舒雨喜出望外。特别是收到全部155万元后,她高兴地几次打电话给律师表示感谢。最近,邱舒雨告诉律师,她已经用这笔钱买下了另一座更好的房子,和丈夫真正扎根在深圳,生活幸福又安稳。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