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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78 字体: [ 大 中 小]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因农村土地衍生的各种纠纷也不断涌现,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离婚律师会如何处理。
案例故事:
2017年,王恒与赵佳经村里老人介绍相恋,其后不到一个月,王恒所在的村组要分配土地补偿款,因该补偿是按人头分配的,于是王家为了多分一些便火速安排了两人登记结婚。
但结婚后,因二人相处时间短,相互之间的了解不足,导致婚后矛盾频发,赵佳更是一怒之下回到了娘家居住。
2019年,王恒以夫妻双方相处时间短,感情薄弱,和好无望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离婚后,赵佳要求王恒的父母返还自己的土地赔偿款6万余元,但是却遭到拒绝。王恒的父母称这笔钱已经用于办理二人的婚礼、装修婚房。
那么,对于这笔补偿款,赵佳能要求王恒的父母返还吗?
冠领的专业离婚律师认为:案涉土地补偿款是赵佳基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取得的,属于按份共有的财产,赵佳对其份额拥有所有权,王恒的父母不得以其已经使用为由拒绝返还。
温馨提示:涉及离婚诉讼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