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冠领新闻

News

选择冠领 胜诉共赢

400-9988-666

【委托公告】北京市梁先生委托冠领律师担任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人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60 字体: [ ]

  委托代理公告

  北京市梁先生于2022年7月11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吴幸福律师担任其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程序的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7月11日

  北京冠领律师以过硬专业能力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职业素养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如果您遇到了类似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

  普法链接

  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过高”,法院怎么判?

  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10月签订采购合同一份,合同对所供材料的规格、单价、结算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计算都有明确的约定。原告从2018年10月开始按照被告的要求供货,到2019年1月14日共计供货价值70余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支付总货款的90%,但被告仅于2019年12月30日支付20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以致成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在被告欠付货款的情况下,原告的主要损失就在于未收回货款所导致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但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于违约金约定的是“按剩余货款每月4%支付违约金”,折合成年利率的话就高达48%,显然属于约定过高的情形,调整为按当时民间借贷可支持利率的上限24%计算,故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拖欠货款为基数,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

  无论是在《民法典》实施前还是在《民法典》实施后,对于实践中出现的要求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尤其是调减的情形,人民法院在认定时都应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以“因违约造成损失的30%”为界进行个案衡量,这样认定减轻了损失查明方面的困难,也切实符合商业行为的实际情况。

  律师简介

吴幸福.png

  个人简介

  吴幸福,男,汉族,贵州民族大学法律硕士,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律师行业,具有多年的诉讼经验,现就职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执业领域

  民商事诉讼领域,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加工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民商事案件。

  部分代理案件

  1.薄某诉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2.申请人薄某与被申请人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仲裁案;

  3.某公司诉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4.大厂某公司诉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5.符某诉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6.冼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侦查阶段辩护案(取保候审);

  7.李某涉嫌盗窃罪案;

  8.张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9.李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

  撰稿人:吕德祥

  审核主编:张冠彬



上一篇:【委托公告】佳木斯市苗先生委托冠领律师担任合同纠纷案代理人 下一篇:冠领合同律师: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造成损失谁来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