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TEAM
400-9988-666
2025-07-30 09:47:1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1 字体: [ 大 中 小]
因深圳某投资公司的不当策略,何女士的投资项目失败。为要回向投资公司支付的服务费,何女士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2025年6月,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法院判决投资公司应返还60%服务费及相应利息,何女士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2024年8月,何女士支付服务费,与深圳某投资公司约定合作开设无人仓外卖店。开业后,因投资公司提供的经营策略不当,店铺迅速亏损。何女士要求投资公司出具止损方案,但投资公司建议她“刷单维持销量”,何女士深感不妥,遂关闭店铺并提出退款。这时,投资公司又以“何女士系单方面违约”为由拒绝。为维护权益,何女士委托冠领(深圳)律所维权,冠领律师陈慧娟、陈德浩接受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详细梳理合同条款与履行证据,指出投资公司未按约定提供足额服务,且无法举证已尽职尽责履行合同义务,在整理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确认合同解除并要求退还服务费。诉讼中,律师结合《民法典》中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的相关规定,强调投资公司在服务提供中存在过错,理应退还部分服务费;同时说明何女士作为经营者虽需承担部分市场风险,但投资公司的违约行为是导致合同解除的主要原因。
2025年6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判决案涉合同解除;投资公司向何女士退还60%服务费及相应利息。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