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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6:21:4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颜女士在签约紧迫氛围下,向上海静安区某开发商支付100万元购房诚意金。其后经审慎考量提出退款申请,因开发商长期拖延未果,遂委托冠领(上海)律所代理维权。冠领律师通过系统梳理证据材料,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专业论证,依法主张退款权益,最终成功协助颜女士全额追回涉案款项。
2023年5月,颜女士为在上海购房前往静安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看房。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通过营造房源供不应求的紧迫感催促颜女士支付诚意金。同年5月15日,颜女士向该公司转账100万元,双方约定未签订购房合同时可退款。后因购房协议未达成,颜女士于5月30日申请退款,开发商却以流程为由拖延近一年。多次催讨无果后,颜女士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维权,陆文佳、宋浩律师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先后于2024年4月19日、6月30日向开发商邮寄律师函,指出其在颜女士支付诚意金前制造签约压力,且双方未实际签订购房合同,100万元款项性质为可退还的诚意金,而非定金。律师依据《民法典》诚信原则及合同履行规定,要求开发商5日内退款,否则将主张资金占用利息及维权损失。
因开发商仍拒绝履行义务,冠领律师于2024年7月协助颜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前,律师通过法律分析向开发商明确诉讼风险,同时积极推动调解。最终,开发商在诉讼压力下同意全额退还100万元诚意金,冠领律师依法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