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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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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湖南衡阳离婚纠纷案调解成功

2025-07-04 10:54:1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 字体: [ ]

2025年5月,湖南衡阳的查女士与王先生因婚姻破裂引发抚养权纠纷。冠领律师从双方实际条件出发,助力两人在子女抚养权分配问题上达成一致,以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纠纷。

查女士与王先生婚后育有三女。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在生活理念、家庭责任分担等方面的分歧愈发明显,夫妻感情逐渐破裂,双方决定离婚。然而,两人在三个女儿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为此,查女士求助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高秀敏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通过与查女士深入沟通,了解到她的经济条件相对有限,独自抚养三名子女存在较大压力,且工作时间不固定,难以同时兼顾三个孩子的日常照料与教育。为保障子女权益,律师将子女抚养权的合理分配确定为案件的核心问题。律师细致梳理双方情况:王先生在当地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固定居所,更便于照顾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而查女士虽希望多陪伴孩子,但现有条件下难以承担过重抚养责任。结合三个女儿的年龄大女儿即将成年、二女儿就读小学、小女儿尚年幼,律师反复研究法律中“子女最佳利益”原则,认为需平衡双方抚养能力与孩子成长需求。

随即,律师拟定了“以诉促调”的方案。在代理查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律师向法官申请调解。调解过程中,律师首先向双方客观分析经济状况对抚养安排的影响,帮助他们认识到分散抚养更有利于孩子获得稳定的照料。基于前期梳理的情况,律师提出了兼顾双方条件的方案:由经济条件更为优越的王先生直接抚养二女儿,并先行抚养年幼的小女儿至一定年龄,查女士则抚养已具备一定自主能力的大女儿。这一方案既减轻了查女士目前的经济压力,也保障了孩子能够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2025年6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查女士与王先生自愿离婚;大女儿由查女士抚养,二女儿由王先生抚养,小女儿先由王先生抚养四年再由查女士抚养,双方各自承担直接抚养子女的常规费用。另外,查女士也在律师的建议下,基于实际情况自愿放弃了房产分割和过错赔偿的诉求。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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