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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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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助北京顺义女子不当得利纠纷案两审两胜,追回12年前购房款

2025-06-13 10:14:4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 字体: [ ]

孔女士在北京顺义购房多年未签合同,也未获得房屋,开发商公司却突然注销,20万房款难以退回。2024年,冠领律师代理孔女士一审胜诉。对方不服,提起上诉。2025年4月,冠领律师又成功推翻对方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获二审胜诉。

2013年,孔女士在朋友李先生的推荐下,向开发商转账20万元,以内部员工福利价认购房屋。此后多年,孔女士多次催促李先生让开发商出具收条、签订购房合同,但总被推辞。2021年,李先生开始失联,孔女士找开发商签合同又遭拒绝。次年,开发商公司被清算注销。孔女士随之提起合同纠纷之诉,但无果,后于2024年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了律师韦金凤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经调查了解到,开发商公司的股东是另外两家公司。律师分析认为,孔女士与开发商之间并未签订购房合同,也没有达成买卖房屋的合意,开发商收取孔女士的20万元欠缺原因,应属于不当得利。虽然开发商已注销,但另外两家公司作为原股东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于是律师代理孔女士对他们提起诉讼。

一审中,两家公司承认存在内部认购政策,但称李先生并非开发商的员工。

冠领律师提交转账记录、孔女士与李先生的聊天记录等证据,阐述孔女士与开发商并未建立合同关系,开发商的内部销售模式及收据流转问题属于其管理漏洞,不能对抗外部善意付款人。开发商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购房款和相应利息。

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主张。其中一家公司对此不服,提起上诉,称孔女士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二审中,冠领律师指出,在2022年诉讼前,孔女士一直认为与开发商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直至那次诉讼中,开发商否认双方合同关系时,孔女士才知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应从那时起算。孔女士于2024年提起不当得利之诉,并未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

2025年4月,二审法院审理后,仍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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