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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强制猥亵罪案,助嫌疑人取保候审

2025-06-05 10:25:3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8 字体: [ ]

2024年8月,深圳福田区某酒店内发生一起风波。陆某先生因被指在酒店洗手间内对一名女子实施强制猥亵行为,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核心在于亲密接触是否违背了女方意志。

消息传来,陆某的家庭陷入忧虑。家属意识到案件将对陆某的人生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考虑,家人立刻委托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江昊晨担任陆某的辩护人。家属表达了希望尽快澄清事实、保障陆某合法权益的迫切愿望。

律师在大致了解案件情况后分析道,根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强制猥亵罪的定罪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以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使其不能、不敢或不知反抗,进而实施猥亵行为,且该行为违背被害人真实意愿。学理上,“强制”手段的认定需达到足以使被害人丧失自由意志的程度。被害人意愿的判断则需综合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境、双方互动、事前事后的表现等客观证据进行推定。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强制猥亵罪案,助嫌疑人取保候审

律师深入剖析本案后指出关键疑点:现有证据难以充分证实符合“强制”要件。其一,案发地点(酒店洗手间)虽门被反锁,但与外界仅一门之隔且隔音不佳,被害人客观上具备即时呼救或反抗的条件。其二,依据陆某供述及被害人向门外第三人解释“在洗浴解手”等细节,说明案发时双方存在互动,被害人表现出对暴露的担忧而非遭遇侵害的抗拒,缺乏暴力或胁迫的典型痕迹。其三,被害人未利用可求助的机会呼救,反而主动掩饰内部情况,此行为模式与受强制猥亵时的常理反应存在矛盾。律师认为,结合事发后被害人因工作问题与陆某发生矛盾的报案背景,本案更符合双方自愿后因外部因素引发指控的情形,现有证据难以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犯罪构成。

接受委托后,律师迅速展开工作。首要环节是安排与陆某的会面,通过深入沟通全面掌握案件细节,重点了解其进入洗手间的原因、双方交谈内容、具体行为过程以及被发现后的现场状况。会见信息强化了律师对被害人“自愿性”存疑的判断。然而,初次与办案机关沟通取保时,承办人员基于案件性质及被害人指控,态度谨慎,强调需继续侦查。

面对此局面,律师果断调整策略,将精力投入撰写一份详实有力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及法律意见》。该文书系统梳理案件疑点,着重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证:首先分析"强制"手段缺失的关键要素,包括被害人处于可呼救而未呼救的环境、存在掩饰行为等客观事实;其次剖析报案动机的复杂性,揭示其可能存在的多重影响因素;最后基于现有证据链的完整性,明确指出本案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强制猥亵罪案,助嫌疑人取保候审

同时,律师充分论证陆某符合取保条件:初犯偶犯、无前科、固定居所工作、家属愿担保、供述稳定、无妨碍侦查风险,并援引“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及最新取保规定,强调适用非羁押措施的正当性。随后,律师携带法律意见书与办案人员展开深入交流。通过系统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律师重点围绕"强制"要件缺失这一核心争议焦点展开论述。在沟通过程中,律师不仅详细阐释了相关法律理论,还针对办案人员提出的疑问逐一进行专业解答。这种条理分明、有理有据的沟通方式,最终促使办案机关重新审视案件疑点,并认可取保候审的必要性。

基于律师提交的充分法律论证和深入沟通所阐释的合理疑点,深圳市公安局某区分局经审慎评估,采纳了关于案件存在重大疑问且陆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意见。最终,分局依法对陆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陆某得以暂时回归正常生活,等待案件后续依法处理。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强制猥亵罪案,助嫌疑人取保候审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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