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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1:47:3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5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因中山市的开发商在交易解除后退款缓慢,香港的杨女士委托冠领(深圳)律所代理起诉维权。冠领律师接案后,通过梳理证据链、阐释法律关系,成功协助杨女士解除合同并追回24万余元购房款及资金占用费,法院于2025年5月作出判决。
香港的杨女士与中山市某开发商于2019年9月签订《新房认购书》及《协议书》,约定购买当地一处房产,并先后支付服务费、首付款等共计29万余元。2023年2月,双方就退房退款达成一致,开发商同意退还服务费和24万余元房款,但其仅在退还服务费后便未再履行。2024年9月,杨女士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所代理此案。律所指派的律师王凯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追回剩余款项。
冠领律师全面收集并整理了《认购书》《协议书》、付款凭证、申请书、退款确认书及现场拍摄的退款系统截图等关键证据,在庭审中围绕双方已就退款事宜达成一致的事实展开论证,指出杨女士起诉及诉状送达行为已产生合同解除效力,开发商未按约定退款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返还房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责任。同时,针对法律适用问题,律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行为发生地及被告住所地均在内地为由,确立内地法律为裁判依据。
2025年5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观点,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认购书及协议书;开发商向杨女士返还购房款24万余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