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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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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担任广东东莞故意伤害案辩护人,依法助嫌疑人获不起诉决定

2025-05-29 10:33: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9 字体: [ ]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广东省东莞市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因精准把握案件细节、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最终说服检察机关采纳“犯罪情节轻微”的辩护意见。本案中,律师通过多次提交法律意见书、沟通案情关键点,成功推动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4年12月,孙某陪同妻子讨薪时与被害人发生肢体冲突。案发后,孙某被东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孙某家属焦急不已,第一时间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介入,律所指派律师肖屹航代理本案。家属称对案件走向深感忧虑,亟需专业法律支持。律师接案后迅速安排会见,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同步调取监控、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并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案件性质及和解进展。针对赔偿协议履行情况,律师及时提交书面说明,强调孙某主动投案、积极赔偿的情节,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律师分析指出,孙某虽客观上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但行为系临时激愤引发,未持械且未针对要害部位,符合“情节轻微”要件。同时,孙某主动投案、全额赔偿并放弃追索数万元债权,已充分修复社会关系。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经反复论证,办案机关采纳律师意见。

最终,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定孙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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