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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4:01:3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9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结了一起劳动纠纷案。本案申请人周先生在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成功拿到经济补偿金。
2024年5月,周先生入职深圳某体育文化公司。同年11月,由于该公司未能履行“完成100万元营业额则赠与5%股份”的承诺,周先生与该公司发生纠纷。随后,该公司更改了WiFi密码,并将周先生移出工作群,致使他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被迫离职。然而,双方就离职补偿及拖欠工资问题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周先生遂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律师徐广恒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梳理了周先生入职时间线,抓住文化公司自2024年5月用工至10月才签订劳动合同的关键节点,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律师通过逐月核算得出周先生的月工资为9000元;以打卡记录、工作群移除通知为核心证据,确定周先生的离职时间为2024年11月。基于此,律师代理周先生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在仲裁过程中,文化公司不仅拒绝支付赔偿金、双倍工资差额等费用,还反申请主张11个微信账号使用权,试图通过“账号归属争议”转移焦点。律师援引《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及《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指出账号买卖未获初始注册人授权、侵犯用户隐私,直接瓦解文化公司反请求基础。
2025年4月,经仲裁委审查,裁决:文化公司限期向周先生支付工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等钱款。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