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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28:0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8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刘女士入职深圳某咨询公司。工作期间,双方因工资结构、居家办公薪资标准等事项产生分歧。2024年10月,公司以刘女士“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冠领律师梳理证据、论证法律适用,代理刘女士仲裁维权。2024年12月,公司被裁决需向刘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及律师代理费等赔偿。
刘女士任职于深圳某咨询公司,担任开户文员一职。2024年,公司通知其需居家办公,同时表示工资将相应降低,仅发放底薪。刘女士对此提出异议,与公司领导沟通协商未果。此后,公司以刘女士未到岗上班为由,认定其构成旷工并将其辞退。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女士委托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劳动仲裁事宜,肖国洪律师接受律所指派,正式介入本案开展相关法律工作。
在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谈话录音等证据,指出公司单方面安排居家办公、降低薪资且未与刘女士协商一致,却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属违法解除;依据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核算劳动权益,为仲裁请求提供数据支撑;援引《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主张公司应按合理比例承担律师代理费。
2024年12月,仲裁委员会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其向刘女士支付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律师代理费等款项。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