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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9:46:4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深圳市某区盗窃案取得关键成果。本案中,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律师通过多次与检察院、法院沟通,详细论证从轻处罚依据,成功说服办案机关采纳“初犯偶犯、情节轻微”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九个月并适用缓刑。
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马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盗窃公司财物,变卖后获利3万元。2023年5月,马某经电话传唤主动投案,次日被深圳市某区警方以涉嫌盗窃罪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马某家属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紧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介入,律所指派律师李虹代理此案。律师立即会见当事人核实案情,梳理涉案财物价值及退赔情况,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退赔凭证、谅解书等证据材料。针对“盗窃数额较大”的指控,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强调马某无前科、退赔远超实际损失等情节,并建议适用缓刑。法院审理阶段,律师进一步结合认罪认罚具结书及自首证据,强化罪轻辩护。
律师指出,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数额较大的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马某盗窃金额虽达3万元,但其主动投案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此外,家属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符合“积极退赃”的酌定从轻情节。结合其初犯、偶犯表现,依据《刑法》第72条,法院认定马某符合缓刑条件,可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经冠领律师全力辩护,法院综合全案情节,判决马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